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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涉外离婚诉讼,该向那级法院提出,如,本人住七星区,有七星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七星区,该向那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民事相关
2019-04-26 20:13: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 涉外离婚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向七星区人民法院起诉。
  • 涉外离婚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一样,也是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首先应当考虑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特殊规定: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5.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6.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7.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 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后感情、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 七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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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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