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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在上班途中,被一辆**车截停在,刚过十字路口对向车道人行道上。下来三名陌生男子,把我打了并警告我工作上的事。之后他们驱车离去。到公司我就报警了,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也已立案。今天派出所说嫌疑人找到了。我该做什么?他们够成什么罪名,我用起诉吗? 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1-10 09:11: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他们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他们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派出所立案后应继续侦查,你是轻微伤对方不构成刑事,但民事责任得承担 
    追问:你好,今天派出所已将那三人拘留分别14天7天(他们所驾车是套牌)。说过两天再等通知说赔偿的事,。说他们可能会找我协商,建议我不要私了。请问您我该怎么办?医院花费1380,有11天没上班,老婆还伺候了7天(因肋骨损伤,特别疼翻身不方便)。
    该如何正确索赔(中立就可以)。还有就是他们出来要报复我报警的事,怎么解决呢? 谢谢!
  • 及时报警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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