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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车与另外一个车发生擦挂,他的车辆受损严重些,然后报了保险,他的车到4s店定损后,维修费是7000多(我问了比较懂的人,他车的受损情况去4s店最多就2000,但是修了7000多多来,我该怎么办?)。他叫我先垫付这7000多给4s店,然后找4s店开发票,我凭发票再报保险。请问我需要先垫付修车费用吗?还是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备注:(我现在还没有收到来自保险公司的定损单)

交通事故
2019-07-26 08:38: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的
  • 出了事故,对方全责的话,双方协商好或者由交警开好处理单,你拿着处理单去4S店或者去一个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所承认的修车厂去修车,到修车厂和给修车厂的人员看一些事故处理单,然后告诉是哪个保险公司的,之后修车厂就都给你办好了,修好以后你可以先把钱垫付了之后拿着发票去找对方报销,或者直接让对方去给你结账!
    当然也可以在对方保险公司人员定损以后(定损是在你所修车的修车厂内,保险公司人员一般修车厂都会给你联系好),告诉修车厂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多少钱,然后你就可以让修车厂开出发票,然后你拿着发票去找对方,让对方给你报销!
    一般事故中,被撞一方都是被动方,全责方占有好多主动权,比如,对方不愿意去你所在的修车厂结账的话就只能你自己垫付,还有你开好发票想让对方给你报销,对方可以选择先把钱给你或者等他的保险公司赔完他以后在给你钱。
  • 如果交通事故是你的全责,那么应在事故法生二十四小时内向你投报的保险公司报险获取报案号,先到保险公司定损,获取定损单在修车,如果没有人伤要带:对方的和你的保险单 驾驶证 行驶证复印件以及修车时的发票(二类修车企业)以上含二类的发票以及被你撞坏的旧件(玻璃可以不带),带上定损时给的定损单就可以了,中华联合还要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人伤还要有住院时的单据(乡镇一上的医疗单据及法票)和伤者单位开具的误工损失证明.
  • 交通事故解释(2012)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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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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