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四川自贡市来甘肃务工人员 我所服务的对象是**公司法人代表高**,总经理高**,(他们为父子关系)2017年9月8日与总经理高福成签定**广场1号楼,4号楼外墙一体板保温工程合同,已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总价为29万余元,从开工到竣工一共支付23万余元,合同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合格后除百分之五(一年保修金)外全部付清,剩余6万余元我们考虑到老板也有实际困难,就没有为难老板,老板答应2017年春节前付给我们,但到了春节老板一分钱没给我们,现在2019年又是一年多了,期间2018年11月18日我们再次找到老板,老板出据一张欠款单答应2018年12底给我们付清,但是老板又失信了,这次我们又来到高台找到老板,他又说没钱,我们来这里呆几天了,现在身无分文,真的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了,所以咨询一下律师,这个钱我们该如何要回来,找哪个政府部门最便捷,谢谢律师解答!四川自贡农民工此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