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迁,新的办公环境因装修问题存在甲醛,哺乳期女性可以拒绝上班么,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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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证据证明甲醛已经超过标准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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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一、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二、应得赔偿: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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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是在《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目前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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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有相关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我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相关规定: 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当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提供了保护自己权益的规定: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但基于实际的考虑,这会影响到你的工作。所以尽量跟所在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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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