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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件特殊伤心又难过的事请您帮忙,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3月底的时候,因为事情特殊我也好心让我的姨姐在我的车上休息一晚同时我也在车上休息的,本来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到家的时候就告诉我的妻子了,可后来发展到她到处造谣和捏造事实,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溅踏我的尊严,侮辱我的人格,语言上进行侮骂,已经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精神上和人格上伤害也是不可言语的,请问我应该以什么事实理由来捍卫我的人格和尊严!谢谢

人格尊严
2019-01-06 2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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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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