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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女方,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9-01-07 09:00: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协议离婚不成的,建议通过到法院诉讼方式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
    (1)法院调解的前置程序。
    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庭审:法院经调解无效,会进行庭审。庭审的程序包括:
    第一,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
    第二,原告举证、被告质证、法庭认证;
    第三,法庭归纳争议焦点;
    第四,原被告辩论;
    第五,原被告做最后陈述;
    第六,休庭、庭后宣判。
    (3)法院判决。
    法院经调解、庭审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会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有重婚、赌博、实施家暴、遗弃家庭成员、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事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上述列举的情形,法院会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夫妻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您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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