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满足时,合同的解除要以通知对方的时间为准吗?在未书面通知对方前,合同仍然有效?另外口头通知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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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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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解除时间需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判断,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有争议,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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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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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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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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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查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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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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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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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通知对方为准。口头通知也有效,但要保存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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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