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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1999年1月17日去世,没有遗嘱。爷爷健在,母亲健在,我是独生女。留有农村房屋一套,名字是父亲的,作为独生女是否有继承权?现在爷爷去世了,去年村里开始谈房子拆迁,村里只同意按照母亲一人的户口去安置,而母亲已签字,我诉求要分配原农村房屋的产权,作为第二被安置人,是否合理?该怎么做?

继承
2019-01-01 17:37: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有权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和你是不是有权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两码事情。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虽然登记的是户主一个人,但一般情况下是家庭共同共有的。份额的话,一般也是按申请宅基地的时候,各人的份额来确定的,(涉及到你父亲份儿继承的问题,那是另外一码事情)。。拆迁的话,都是有拆迁政策的,你可以对照一下拆迁政策来确定你是不是享有拆迁利益。
  • 你好,有继承权。要看拆迁是按照什么样的政策,是按户口还是按房屋面积?如果是按照房屋面积分配的话,分配下来的房子你是可以得到部分产权的。如果是按照户口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 你有继承权的 可以要求分割的。具体情况看有联系我
  • 你有权继承的,你可以起诉要求你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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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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