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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香港公民在内地私有房产。可否赠送给也是香港公民的朋友?在内地房产可否做公证办理呢?

刑事行政
2020-02-28 02:55: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居住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人、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您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 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赠与房产行为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赠送公证后房产不过户行不行;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因此,你的公证只是房地产转移的一个文件;你要真正得到该房地产权就应当去办理变更并且要在赠与人撤消之前。 以上意见供参考!
  •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建议在房产所在地的 内地正规 公证处 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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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