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案 我们分居几年了 但是没有证据 我已经起诉两次了 第二次起诉完 律师和法官告诉我要付两万块容易判 我给了一万 现已过了1个半月了 还没判 我请的律师告诉我说前几天他家里人拿着刀到法院 说判了就要杀了他们 我这种情况是离不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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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2、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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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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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要离婚是一定能离的,只是时间的问题,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但是第二次起很可能就判离了。您别担心,如果男方还有这种行为建议您举证和法官说明,如果对您人身安全产生威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如果您有婚姻家事问题您可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给您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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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离婚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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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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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查明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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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起诉离婚
追问:就是感情破裂已经起诉两次了 那边法院就是不判 给钱了也不判 我该怎么办 就没有证据就离不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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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原则上是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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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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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一般情况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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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处理离婚纠纷中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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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