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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受伤了,脑出血,老板应该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8-12-17 15:54: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故老板应该赔偿你,建议你去做工伤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 是要赔偿的,具体要结合情况分析。
  • 按工伤处理,应当需要赔偿的
  • 你好,首先确定双方是否纯在劳动关系,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成立为工伤,首先要看有没有买社保,买了社保的构成工伤的话,就按照工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一些费用,如果没有买,就由公司承担。另外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够成伤残的话有级别,看构成几级,然后来根据级别损赔。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都能让伤者获得满意的赔偿,最好来电或来律师楼咨询,委托我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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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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