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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成年人现在在广州读书,犯刑事案件现在可判缓刑但是当地司法局把缓刑报道放在我学校不放当地这个允许吗?

刑事案件
2019-07-28 17:57: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的公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解释上也采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界定,以未满18岁为未成年人。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的发育阶段,其思想尚未成熟,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还比较薄弱,有着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基于未成年人的特点,我国刑法和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作出了不同于成年人的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
    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优先使用缓刑。
  • 对于未成年犯罪,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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