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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男友2012年同居至今,2016年8月底我们一起看房买房,首付一小部分是我借钱补付的,之后我负责生活开支,他负责供房,现在男友为了找富婆一起生活,把我们一起买的房做为条件去征婚,因为房产证只有写他的名字的,所以他说这个房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我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14 17:37:0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出资部分,登记一方应给予补偿。敬请惠存或拨打本律师的手机号码,或添加微信、QQ,可获得更加方便快捷、专业的法律服务。如回答对您有所帮助,麻烦好评、采纳。您的好评与采纳是对公益法律服务最大的支持。
  • 你好,如有相关出资证明,可以争取属于你的部分,详情可致电咨询或到所面谈,深入沟通了解方能给你有效解答问题。
  • 根据合同及具体情况、证据处理
  • 您好,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争取一半的房屋产权或对应的折价款,因为同居期间财产也是需要分割的,但您需要准备一些你们同居的证据,照片、银行转账记录、物业费缴纳证明、水电费缴费记录一类,这样的案件还是很有希望的。
  • 您好,这个得看具体情况,建议您保留好银行转账记录、物业费缴纳证明、水电费缴费记录一类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会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出资部分,登记一方应给予补偿。 
  • 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
    婚前共同买房的,共同所有
    婚后买房的,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婚后付贷款的,婚前的首付为个人财产,婚后付的贷款为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您好,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首先表示:特别可耻!其次,这个房子和你是有关系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分割房产。
  •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剧情有点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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