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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银行贷款我担保的,但是现在朋友人跑了,找不到他,银行催债找到我,要起诉,朋友在未经过我同意,将车转让出去,银行上诉了我可以免责吗?

交通事故
2019-03-17 20:09: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能免责担保责任
  • 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使权利,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机动车办理过户转让手续,需要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和保险齐全,有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件材料手续。
      过户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办理,需要当事人双方出示身份证,如当事人是异地户籍,还需要提交当事人在本地居住证。
  • 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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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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