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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钱借出去了,有借条,但还款日期没到,但对方外债很多,要破产,我起诉,做保权,抵押金是现金,这种情况,我的抵押金会有风险吗

其它综合
2019-02-23 02:29: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可以的
  • 债主破产,债权人则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 若债权人没有借条,而债务人又一直不还钱,债权人可以:
    1、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
    2、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
  •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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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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