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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娘在一家叫幸福一家人的公司上班做业务员,后来爆出公司有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老板就被抓了起来,然后公安就找到我姨娘说我姨娘是合伙,可是我姨娘只是公司开了几年了,别人介绍才去上班的,只是她的客户有的人存了钱在公司,而她在公司上班,拿了工资和奖金。而我姨娘也不清楚里面情况,一直认为公司是合法的,自己还存了三十多万在里面。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姨娘是不是有罪,现在被拘留了14天了。我们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6-30 17:28: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具体案情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表、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对于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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