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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地做点小生意,老婆在家,我回家比较少,结婚第三年因为一点矛盾吵架,老婆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她要起诉我,要分我婚前买的房子,我是婚前首付买的房子,买了以后父母帮忙还了一段时间房贷,后面一段时间是自己还的我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12-08 20:25: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二人否认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
    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友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四)婚前父母买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您好,婚前购房婚内如无协议约定一般会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离婚是无需分割的,但是婚后有还贷,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分割的,为了最大范围保障您的权益,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 您好,积极应诉,婚内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 如果对方想离婚,您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感情破裂(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的情形,这样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就可能需要二次起诉。如果您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小孩出生证、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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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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