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苏州XX文化传媒公司签了合同2年的 她们说要包装费用7800 我只交了一千 还有模特卡1380 化妆费用680 她们说包装费用可以从薪资里扣 我说解除合同 要赔偿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4-29 12:12: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是在实习期的话,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如果过了实习期,提前三十天通知,之后就可以离职了,无需支付赔偿金。除非是你悄无声息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采用给赔偿金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案中对方作为房屋出售方,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相关证件材料并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很明显,此义务为非金钱义务,你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举符合法律规定,在对方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 关于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确定了违约金是对对方的一种补偿,具体有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30%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额度要看合同的具体情况,不能高于30%,否则可以调整下降。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