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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下律师,我是一位二级伤残职工,现在企业改制了。我的问题是企业改制对重度伤残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如何处理和按排。

公司企业
2019-03-27 02:09: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1、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2、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3、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4、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5、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6、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7、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己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建立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主要是考虑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职工,其伤残程度经过一定时期后,有可能发生变化,出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护理依赖程度加重或减轻的情况。对这部分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可以更为准确地保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时间,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规定为期1年的观察期,可以防止当事人过于频繁地提出复查鉴定,干扰正常的鉴定工作。  能提起劳动能力复查的有三方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2.工伤职工所在单位。3.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经办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到待遇的给付。对于劳动能力已有很大改善的职工,如果仍旧按照先前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基金和其他参保人都是不公平的。所以《工伤保险条例》在付予工伤职工及所在单位复鉴的同时还给经办机构也同时享有这个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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