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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是普通合伙公司的股东之一,我的股份已经转让给法人了,法人也把入股的钱退给我了,但是没签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的股份变更被取消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9-04-14 09:13: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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