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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为夫妻关系,一老去世后,另一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一个女儿,并告知另一个女儿。至今10年,得到房产的女儿一直主张可以按份额折价补偿给另一继承人,但另一人一直未要。现在她才去法院诉讼份额折价,但至今房价已上涨很多。她能得到多少?

继承
2018-12-02 21:13: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对于财产过户的问题,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要办理共同财产(房产、车位、车子、仓库等)过户的,需要去相应的财产管理局(房管局、车管局),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资料申请变更。对方拒绝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 按照看现在的市场价分割他自己的继承份额
    追问:得到房产的女儿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吗?
  • 你好。建议来电咨询,表述不清 
  • 您好,应按照房屋现有价值进行分割补偿
    追问:得到房产的女儿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吗?
  • 对于财产过户的问题,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要办理共同财产(房产、车位、车子、仓库等)过户的,需要去相应的财产管理局(房管局、车管局),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资料申请变更。对方拒绝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 对于财产过户的问题,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要办理共同财产(房产、车位、车子、仓库等)过户的,需要去相应的财产管理局(房管局、车管局),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资料申请变更。对方拒绝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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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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