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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举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因为男的家暴。过不下去。男方告到法院让我还彩礼。但男的是期房。同居期间我们都有工作。我的钱也都花在了共同生活上。房贷也拿我们的钱还。我可以让男方还我对半的房贷钱吗?如果他不承认房贷共同还,我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8-12-03 23:27: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建议聘请当地律师代理诉讼,没登记的婚姻法律不予保护。
  • 如果离婚后产权证没有变更过,那么离婚时房屋归你方所有,夫妻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应当由你方对其进行补偿。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你的准备相关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您好,对方告您要求还彩礼钱判决了吗?您当时还贷的钱是怎么给的,现金还是银行转账?银行的话可以结合你们还贷的日期佐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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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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