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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月28号违章扣6分,11月29号清分,12月1号处理,这扣分是扣清分前还是清分后的

交通事故
2019-01-10 21:22: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处理违章到交警部门处理。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 违章后处理的地点和方法如下: 1、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到场,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办理,主要是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在窗口开单后一般需要去银行柜台交罚款。
    2、高速公路以外的违章,可以用手机APP软件(我用的是交管12123)注册驾驶人信息后,绑定车辆自行处理(高速违章必须到交警窗口办理)。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元12分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元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元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元
    患有防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元
    逆向行驶的 200元3分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元2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