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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买的一个长租公寓,合同写着签了租期年限是20年,然后房地产公司再无偿赠送五年的使用期。这个是合法的吗

其它综合
2018-11-30 14:46: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租赁期限二十年的约定是合法的。再约定赠与使用权也是可以的。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无效。
  • 租赁合同已经签订了吗?
    追问:租赁合同已经签了,现在房地产公司在催我办贷款。我觉得这个合同有问题,就一直没办,在想办法转手。可是他们说我再不办按揭,就给我发律师函。已经交了百分之五十首付了
    解答:之前谈的是买卖还是租赁,这也是他们的常用手段,现在签的租赁合同,违约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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