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请问一下,老父亲去世了,留下老母亲和四个儿女,老母亲一直在几个女儿家住,后来儿子接他家去了,把养老存折给没收了,他们对老母亲一点也不好,现在又让老人给签了遗嘱,把房子都给他,如果他不管老人了个老人也不愿意改遗嘱或者老人没有行为能力了,怎么办,女儿要是把老人接到她们家里去,请问这几间房都是他一个人的吗,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继承
2018-12-14 18:18:19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老人还可以要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与老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写遗嘱,老人签名按手印即可生效,如果之前立的遗嘱公证过,那现在订立的遗嘱需要再去做公证,这样效力就高于之前订立的遗嘱。遗嘱的内容一定要合法有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看看遗嘱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您可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给您更详尽的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属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如订立遗嘱则归其所有。
  • 凡是子女可能都有继承权,遗嘱是否有效尚待确定,而且一路现在还没有发生效力,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具体可以到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一定可以帮到你,不用担心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老人写的遗嘱合法有效,则应依据遗嘱由儿子继承房产,女儿没有继承权。
  • 您好,老人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可以另立遗嘱。
  • 继承权都可以有的,但需要具体分析
  • 你好,房子是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吗?
  • 你好 这种情况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 法定继承可以分到老人的遗产
  • 女儿是有继承权的,老人多大年纪了
  • 您好, 需要结合遗嘱的内容来分析,
  • 可以主张的,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 您好 ,可以申请行为能力鉴定,并且如果遗嘱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遗嘱是无效的,本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您可联系我们进行详细咨询。
  •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 你好,若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可以自由处置,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只能处置自己的份额,你父亲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
  • 可以去法院起诉依法继承,诉讼程序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 您好,儿子和女儿法定上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查看全部1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