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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我没有离婚,每年春节回来,但是他在外面给小三一起,小三还给他生了一个娃,老公给小三买了一套房,但是房子名字写的是老公的名字,这个属不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权利收回房子吗

民事相关
2019-02-28 13:18: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我有权利收回房子吗?还有男方是否构成重婚罪
    解答:有权利收回房子。重婚罪很难追究。有需要可以添加我的微信(手机号)。
    追问:那小三能拿出房子的装修款证明,男方和小三以夫妻同居还共同养育一个孩子,能构成重婚罪吗?还有小三能拿出证明,证明房子和男方的所有收入都是他们共同挣的,小三有权利和我共享财产吗?
    解答:如果你想控告他们构成重婚,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侦查。关于房屋的问题,由各方举证打官司解决。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你好,那男方在外面和小三也夫妻同居还生养一个孩子,构成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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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