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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
2018-11-27 17:07: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
    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
    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
    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预计刑期三年以下,案件清楚,社会危害性小等
  • 你好,案件比较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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