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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大伙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案件,同一天起诉立的案,起诉内容都是一样的,只不过都不是一个庭开的,目前法院判了4个人的判决都是胜诉了,我今天接到律师电话说法官说,我这个事不好办说让我撤诉,如果要判决的话有可能败诉,完事我给法官打电话了,他不承认让我撤诉说我要败诉这个事,我想咨询下都是一个事,立案时间和起诉内容和邮寄解除合同通知书都是一样的,在已经有判决下来胜诉的情况下,能判我败诉判出两个结果吗

债权债务
2019-07-28 03:14: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案件胜败诉要考虑案件证据的情况,如果案件情况和证据完全一样,败诉可能性不大。
  • 你好,你自己决定是否撤诉
  •   合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或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材料。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相关知识  合同纠纷诉讼和其他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特别是和仲裁方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3、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有权依法受理。  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另外,还规定了撤诉、上诉、反诉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备的。  5、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公民、法人包括其他织织都要维护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负责地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如果拒不协助执行或者阻碍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一、人民法院最快当场立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最迟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八条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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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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