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这应聘的时候他和我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讲,现在快到过年了,他不给我辞职单,不让我辞职,说我你走可以那20天工资没有。我也有提前一个月跟他讲。我这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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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但如果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需要承担因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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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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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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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递交个书面离职就可以了,对方工资必须发给你
追问:那他把我辞职书面撕掉了,到时候我走了他工资没发,我也没有证据告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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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一个月告知辞职,如果他不足额支付你的工资,可以向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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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