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购买房子时签署了签约确认单,并且已经支付了首付,但是一直没有签署合同。现在开发商通知我去签合同,并且是明年年底才交房。考虑到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我想在交房前签约,可是开发商告诉我在签署确认单的时候有一条是如果未能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签约,他们有权收回房屋处置权。可是签约确认单上没有这一条规定,而且我也没有签署另外的协议。他们这样做是合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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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必须及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协议,属于你单方违约,根据约定,开发商可以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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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和律师一块去开发商核实相关协议后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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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述他们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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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来开发商协商解决……一般是在交钱确认买房时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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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文约定不合规,因为是他们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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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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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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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都是这样的,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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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开发商是不得单方这么规定的。但是如果有约定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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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