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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显示签收没收到货,打电话问快递员说是送来了可我那天收到的是另一个快递,和快递员沟通不了只好联系卖家说明问题,后卖家也不见处理只好申请退款可是至今不见退款

损害赔偿
2019-04-18 02:41: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你与快递公司间的货运合同关系合法有效。2、你方交运货物并支付运费,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及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又不存在因不可抗力丢失、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等情形,快递公司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3、《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而根据《民法通则》确定的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4、因此,保价与否并非认定赔偿标准的依据。保价与非保价的差别,仅体现在计算方式和举证责任上。保价快递丢失、毁损的,只需按照保价金额赔付;不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的,赔偿的依据是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托运一方对寄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负有举证责任。5、所以你的快递的户口本被快递公司搞丢了,如果你有保价,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相关的费用,如果没有保价,你可以主张对方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6、建议你们去户口本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户口本。
  • 《条例》也做出了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 根据新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
    法》,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损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应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应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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