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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买车商的二手车,我办理百分之五十按揭,当时我按揭拿上了。就是按期还款了,但是担保公司替银行放给车商了。几个月了我一直没有等到按揭协议,突然有担保公司说我已经被起诉。(但是我和担保公司没任何接触,后一部分钱我需要还吗?我需要怎么维权我自己呢?)

合同纠纷
2019-02-02 15:02: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只要举证就没有问题的,这是他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的。保险期间建议拿材料直接咨询为好。
  •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公司的动产如果要为个人提供担保,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经同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特别的公证。如果真的要公证,对合同书进行公证也可以;要对担保行为公证,只要到合同鉴定地的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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