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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2套房,我女儿已结婚,目前想把其中一套过给女儿,这套房属于女儿自己的房产还是属于他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婚姻家庭
2018-11-21 23:05:5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您是想把这套房赠与给您女儿一个人,建议您写一份赠与合同,然后办理过户手续登记在女儿一个名下,那么这套房属于您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您不清楚赠与合同的书写,可以委托律师帮您书写,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会给您更详尽的答复!
  • 如果登记在你女儿一人名下(不存在还贷情况),为对其个人赠与。
  • 可以直接说明是父母赠与,就是您女儿的
  • 明确为赠予给个人所有,就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说明或者是赠给双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书面声明只赠送给女儿一人的,是女儿的个人财产,没有声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约定只赠与女方一人,即为女方个人财产,详情电询。
  • 1、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是夫妻一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您说的信息较少?
    2、建议带着资料找律师面谈。
  • 如果是赠与,你们可以约定为仅赠与给女儿自己,那么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卖给女儿,那么必然涉及到女儿使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属于共同出资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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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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