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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在XX超市买完东西,出来的时候,然后有工作人员叫我去珠宝柜台抽奖,我和我室友四个人,每人有3次抽奖机会,结果就我一个人中了一等奖,销售员觉得很惊讶,说中奖的几率很少,然后说我可以在柜台选3件产品(产品原价都必须在五千元以下),只要付款原价的10%作为加工费,结果我买了3款珠宝,一共花了990元,她给我珠宝的证书,发票,回来百度才发现这是假的,商场珠宝骗局很多,这个店铺以前也有案例,但是我没有证据证明珠宝是假的,而且发票上面只写了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更换,并没有说可以退货退款,我能否去柜台退款?

损害赔偿
2019-04-27 20:59: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
    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
    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还有支付违约金、重作、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如果是质量问题,而选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家可能会将存在的质量问题说成是买家人为损坏而拒绝退款。
    建议退货前先联系卖家,将质量问题拍照发给卖家确认。
    质量问题退货所产生的邮费全部由卖家承担;
    非质量问题的七天无理由退货退回邮费要买家自己承担,而且如果不是包邮商品,还需扣除发货邮费。
  • 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又因为无法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无法向销售者要求退货。
    但下列三种情形,仍可以要求退货:
    1、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
    2、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退货;
    3、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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