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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广东电白的,2012年10月大儿子出生,二儿子2014年5月出生,我们都是农村户口,2015年计生办开出二胎七万多超生罚款单,并有法院传书,为什么超生罚款那么多,现已开放二胎,,我该如何做呢?

婚姻家庭
2019-05-13 18:33: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和计生办。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按照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其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二)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依照第一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照违法生育子女的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一胎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第四十四条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入水平分别征收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是滞纳金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四十六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是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处二千元罚款。
  • 2017年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 农村二胎户口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婚育证明、符合要求的双方近期合照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开具准生证;
    2,自2016年以后,很多地区已经不再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只需要进行出生登记即可;
    3,因计生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对于是否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会有所区别,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籍地的计生办,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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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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