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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还没判刑,一般要扣留多长时间、才可以上法庭?

交通事故
2019-01-24 07:21:0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赔偿款除了参考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外,还要根据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实际医疗情况、工资收入、以及按城镇标准计算或农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情况而定。
  • 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 数额估计在55万-80万(城镇标准,不含抢救费)。 我提供的是安徽赔偿标准,不知道你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 1、医药费: 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 30元/天 3、护理费(2013年5月23日苏义飞律师更新):97.5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 死亡赔偿金(2014.2.19苏义飞律师更新): 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0%=462280元; 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0%=16196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2014.2.19苏义飞律师更新):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丧葬费(2013年5月23日苏义飞律师更新):22300.5元 8、精神抚慰金:80000元 9、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凭票据) 10、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凭票据)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费(凭证明)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37天到三五个月左右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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