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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我起摩托车,对方是电动车,同方向行驶,对方右转,被我撞着脚踝,骨折,,我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 我证件齐全,现在应赔偿达不到对方要求,被起诉发院,收到传票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2-02 12:41: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拿着对方的诉状委托律师处理
  • 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1、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2、按实践情况,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是需要责任方承担的,至于后续如果对误工损失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误工损失证明和个税证明。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 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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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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