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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再一家企业上班,三年没去上班,这三年企业给我交了保险,包括我自己交的那部分,现在公司让我负担公司承担的那部分保险,我该交不交

劳动纠纷
2019-06-01 06:58: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在新单位办理社保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办理个人灵活缴纳。
  • 工伤保险是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是失业保险。可能各地的政策都不样吧,建议你咨询下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失业补助金是有条件:1、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二、《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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