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关于安置房时间和地点拆迁办不愿意写,是否违法?另外拆迁是有时间上的拆迁补偿时间的限制的。由于拆迁办不愿写安置时间和地点导致合同签约晚了,这部分的损失应该怎么来问拆迁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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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以动迁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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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一,首部。有当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写明合同是日期签定地点和编号。
二 ,正文。引言是写明目的 根据,的规定,经双方的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合同的标的,指当事人的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货物,劳物,工程项目,智力成果。数量和质量,必须是按法定的标准计量和计量单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货币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尾部。当时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的住址,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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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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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