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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因修公路私自挪用了田地防洪石块,导致有可能在将来田地受到洪水灾害,而且其挪用的石块并未经过本人同意,这种情况可以追究施工方的侵权责任吗?如果可以,那适用的法条是什么呢?

知识产权
2019-01-20 08:38: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①国家损害赔偿。
    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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