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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工作,院长说我空岗,根本不听我的解释,然后我就说那我请假,院长说请假了在就别来了,我现在是哺乳期,和医院签的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1-31 09:12: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是享受给孩子哺乳待遇的,单位在辞退你更是违法的,可电话咨询。
  • 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给予一定的哺乳时间,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若女职工以哺乳期为由经常无故不到甚至旷工,经用人单位教育仍多次不改的,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照劳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无故旷工者进行开除或责令辞职的。
  • 您好,根据下列法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若在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赔偿金,单位不给钱,建议您直接劳动仲裁,不服结果还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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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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