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婆在深圳,2017年10月份上班,2018年8月份请假待产(请假也是口头答应,没有实际的请假条),8月20号生育,现在公司要求11月1号上班,工资只发放到10月,11月的社保和工资说不发放了,而且公司也没和我老婆签订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深圳产假是98天 80天=178天,公司只放了3个月,而且不去上班就停社保,这样是不是不符合法律法规?

劳动纠纷
2018-11-14 08:41: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公司存在以下的违法行为:(1)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2)公司单方面断交劳动者设备。作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一年期内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详细,欢迎到我律所咨询。
  • 你好,公司做法违法,你们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首先公司存在以下的违法行为:(1)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2)公司单方面断交劳动者设备。作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一年期内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详细,欢迎到我律所咨询。
  • 您好,首先公司存在以下的违法行为:(1)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2)公司单方面断交劳动者设备。作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一年期内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详细,欢迎到我律所咨询。
  • 是的,不合法,你妻子可以,依法休产假,但要注意办理相关的手续,另外可以要求依法足额支付产假工资,具体可以在律师的指引和帮助下处理,如果需要可以直接联系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