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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车位协议书夫妻双方名字,女方帮丈夫签的字,但卖车位的在男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更改了协议内容,女方签字了,协议书还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19-02-18 12:55: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事情比较复杂,要看双方的证据,以及需要对签字进行认定
  •   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写的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提出反悔,那这份协议也就没用了,但是取而代之的是可以写成婚内财产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五、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六、夫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七、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八、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九、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十、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一、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夫妻双方的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看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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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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