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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3年因醉驾在广洲判拒役目前判决书找不到了请问在网上可以查到吗

婚姻家庭
2019-02-17 06:55: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是问查到您的判决书?还是查到您曾经有过拘役记录?
  • 您好!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2、若醉驾时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或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或者有严重超载等其他从重处罚情形的,将会从重处罚。若您为初犯,且无从重处罚情形,悔过态度良好的,您可要求缓刑。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驾要根据具体情况,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争取判缓刑的。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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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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