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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17年8月,他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由于企业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所以黄某与刘某签订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企业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万元。刘某决定于2018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权债务而与黄某发生争议。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2)本案中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是否合法? (3)本案中刘某允许另外人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4)该企业是否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5)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否向刘某的家庭求偿?不正确因为刘某(6)刘某决定白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7)该企业的债务是否应该由刘某与黄某共同承担?

债权债务
2018-11-13 16: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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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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