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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感情不和离婚,男方不离,结婚证都在他那里,有个八岁的孩子从出生都是我母亲带的,没给过一分钱,房子2009年五月买的,首付3.3万,他的身份证丢了,房子用他父亲名字买的,房款我们一直再还,2014年卖了,卖了52万,还银行贷款10万,落了42万,然后在火车西站买了一套二手房转按揭的房子,房款还没还清,他要孩子,房子说没我啥事,我就想咨询下我这婚怎么离,房子怎么分,

民事相关
2019-03-04 09:19: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把两套房子的资料及相关银行流水提供给律师参考
  • 可以简单地说,如果离婚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则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二手房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会有离婚协议一人一半,假如男方要房则给女方一半房价,或者通过将房屋售卖后由双方平均分配售房款。
  •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房产你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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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