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法院已执行了一部分,剩下的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请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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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等待法院的执行。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查看我的资料与我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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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在明确双方责任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纠纷的,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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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
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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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进行协商,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明确双方责任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选择仲裁解决。如果两者皆无法解决问题的话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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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