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条担保合同中有债务人到期未还有担保人还清为止内容,但主同期限未约定,这个担保期间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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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6个月,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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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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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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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如有约定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限,仅仅是复印件是办理不了保证的,即便办理了,对保证人也是不能产生约束力的;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如果持复印件去续保。
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则是您贷款到期后6个月 您还,正常情况下,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贷款到期不意味着保证期届满,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需要保证人亲自到场签订合同,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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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