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间盘突出已经认定成工伤了,伤势不稳定没有做伤残等级认定,停工留薪期为三个月,现在停工留薪期休完了上不了班,还可以增加停工留薪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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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不超过一年,到时候评定伤残等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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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内被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上班工资应按加班费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即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暂停工作,享受原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是违法行为,可采用如下两种方式维权: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支付加班工资;
2、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主动接触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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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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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有医生病假的休养期间。
国家对1年之内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具体地规定,只有少数省份作了规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手指骨折3个月,股骨(大腿骨)骨折6个月等等。
但对超过1年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仍需休养的,即使有医生的病假条,也要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才行。
无论伤情多重,国家规定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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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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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